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时代互联客服中心>服务公告>关于落实好备案工作的公告
关于落实好备案工作的公告
作者:时代互联   文章来源:时代互联   点击数:   更新时间:2010-07-20

        根据国务院令第292号《互联网信息服务管理办法》和工信部令第33号《非经营 性互联网信息服务备案管理办法》规定,国家对经营性互联网信息服务实行许可制度,对非经营性互联网信息服务实行备案制度。未取得许可或者未履行备案手续的,不得从事互联网信息服务,否则就属于违法行为。 
         

         ICP备案是建立网站的重要前提,请您务必提高对备案工作的重视程度,将其作为重中之重的首要任务,不要使自己的网站处于不符合备案要求的状态,也请您积极配合我司工作,将备案工作落到实处,务必不能让有备案问题的网站遗漏。
          

        按工信部要求,在时代互联新购主机、速成网站产品都必须先进行备案才能使用,如果不备案,将无法使用。对于已经在使用时代互联主机及速成网站产品的用户,我们检查出有备案问题的网站,也会进行相应的处置,请用户务必确保您的网站已经备案成功。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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